怀柔区卫生局投诉举报须知

一、受理范围:本信箱受理与本区卫生部门医疗服务工作、卫生行政执法、党风廉政建设、行业作风建设、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以及党员干部、监察对象违法违纪等有关情况的举报,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二、注意事项:

1.投诉举报人应据实举报,不得捏造事实,诬告陷害他人。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,伪造证据,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
2.提倡实名举报,属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,以便于联系。我们将按规定做好您的个人信息保密工作。

3.请如实填写举报表中的各项内容。填写“举报内容”一栏时,请尽可能提供具体翔实的违纪违法线索(时间、地点、被举报人、事件经过),以便于有关部门查处。

4.对收到的群众举报信访件,卫生局将按照《信访条例》和《北京市行政投诉工作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办理。对属名投诉或虽匿名但留有联系方式且能有效联系的举报投诉,将通过电话或当面告知投诉人;投诉人无法联系的,不予答复。对有关部门已经做出结论并已答复的重复信访不予受理。

5.如在本举报信箱举报,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说明事项。

6.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,还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。

通信地址: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局监察科(怀柔区小中富乐二区15号)

邮政编码:101400    投诉电话:89685210/89683651

怀柔区投诉举报信箱:tsjb@hrwsj.gov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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